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教体局综治办、学校、托幼机构为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在2020年秋季开学以后,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结束,开展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大中专院校食堂、中小学食堂、托幼机构食堂、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食堂、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小饭桌)和校园周边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小餐饮。
二、整治重点
1.检查许可证照是否齐全,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无超范围经营。看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按照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修订完善。看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了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看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校长陪餐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3.检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记录台帐登记是否及时、规范。看食品加工、贮存、消毒等设施、设备能否满足实际需求,运行是否正常,管理是否责任到人。
4.检查从业人员操作是否规范,在食品运输、贮存、加工过程中是否做到生熟、荤素分开,盛装半成品、成品的食品盛器是否在形状和颜色上进行了区分。看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规定。看食品留样是否专柜保管,留样时间是否达到48小时、留样量是否达到125克。
5.检查学校是否利用开学之际对后厨操作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在开学教育中是否对学生进行了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
6.检查已建成学校食堂食品快检室运行情况,检测设备运转是否正常,试剂配备是否足量, 贮存是否符合规定温度,是否按照计划开展检测工作,检测信息是否及时上传和对师生公示。
7.检查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和4D厨房建设况,重点查看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网络厨房)监控设备运转情况,督促各学校积极建设4D厨房。
8.对学校周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餐饮的经营行为全面进行规范,全面清理不符合规定辣条、膨化食品等小食品。
9.检查“文明餐桌”推进情况,看校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氛围营造是否浓厚,是否运用海报、桌签、桌贴和LED屏及横幅等进行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宣传。
10.检查各食堂落实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措施是否到位,从业是否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晨检制度是否落实,能否定时对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进行消毒,记录登记是否齐全。
三、工作要求
1.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改提升。各市场监管所、教体局相关机构要结合学校复课评估和日常巡查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查检。-是要针对专项检查出的问题,能够 当场改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需要时间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盯着整改抓落实。二是针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机构)食堂要停灶整顿,待整改完毕并经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验收通过后方可重新供餐。三是保持打击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2.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操作行为。各学校(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食堂的管理,认真开展自查(自查表见附件2)。各食堂要对操作问进行彻底的清理打扫和消毒,对所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维护。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3),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积极落实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于2020年学校食堂要全部建成并接入宁夏“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系统。新办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积极引入4D管理模式,力争10月底前全部建成4D厨房。抓好节约粮食、珍惜资源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按需用餐、适量选餐、文明用餐。
3.开展调查摸底,公示企业信息。各市场监管所、教体局相关机构对正常经营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小饭桌)信息进行再核查(见附件4)。9月18日前将核查信息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报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室,统一汇总后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引导家长和学生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小饭桌就餐。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教体局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对开展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请各市场监管所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秋李学校会堂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室马福寿处。
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马福寿联系电话:13895312019
县教体局联系人:汪龙
联系电话:13995402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