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优质的后勤服务可以为学校的整体发展保驾护航,促进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稳步前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和工作。而优质的后勤服务是以高素质的后勤人员为基础的,所以,要使学校的后勤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服务,就必须有素质高、意识新的后勤人员。
部门简介:
宗旨:为教学服务 为科研服务 为师生生活服务管理育人 服务育人 环境育人
理念:科学管理 优质服务 师生至上 安全第一
要求:热情 周到 及时 高效
目标:师生满意
后勤文化:凝心聚力 服务学校
·奋斗目标:
作风上务实、高效、创新;管理上安全、理顺、精细;服务上方便、快捷、优质;环境上整洁、温馨、舒适;经营上规范、效益、品牌;队伍上敬业、专业、乐业。
·贯彻理念:
开展一流的服务,实现一流的管理,建设流的团队,获得一流的效益。努力实现学校满意、师生满意、后勤员工满意,建设节约型的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后勤。贯彻“服务是第一要务”的理念,打造后勤高品质文化,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服务学校。
·文化内涵:
后勤的任务:为建设一流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后勤的根本: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提供高质量的后勤服务。
后勤的定位:服从学校大局,服务师生员工。
后勤的精神:尽心尽力,尽善尽美,追求卓越。
后勤积极倡导:健康生活,快乐工作。
后勤的价值观:感恩、奉献、阳光、节约。
·育人意识
后勤人员的育人意识即全员德育意识。学校的主要职能是育人,而育人的途径是全方位的,除了教师的教书育人,还包括后勤工作人员的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学校的社会职能是促进人的社会化,学生时期是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的重要时期。
人生来犹如一张白纸,学生阶段的所见所闻所感,对其一生影响很大。过去,很多人都认为教育学生只是教师的事,事实上,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除了接受课堂上教师对其传道、授业以外,在生活中广泛与后勤人员接触,后勤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会潜移默化地成为学生模仿的对象。
因此后勤人员在进行自己本职的管理、服务工作时,一定要自尊自重,脚踏实地,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树立育人意识,给学生以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榜样,消除工作中对学生产生负面影响的行为。
·服务意识
服务是后勤工作的根本,学校后勤主要承担着师生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服务性工作。因此,服务意识在后勤工作中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学校在师生员工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学校的工作效率,关系到干部职工的情绪,关系到学校内部的凝聚力。
强化服务意识,实现优质服务,既是后勤工作取得学校领导和师生员工支持的必要条件,又是使学校得到社会认可,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学校在后勤工作中要长期坚持“为教学服务、为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服务宗旨,在平时的服务工作中做到热情、周到、及时、高效,让师生满意。
·管理意识
学校的管理可以简单的分为对人员的管理和对财物的管理,后勤管理则主要是对财物的管理。加强管理意识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实现管理科学化,利用有限的资源创造最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较为合理的管理体制、规范的管理制度、灵活的管理方法、先进的管理手段和优秀的管理人才。我们在工作中广泛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充分利用学校的物质资源,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缓解学校经费紧张的压力,减少资产的闲置和浪费。
职责:
第一部分 综合办公室
一、负责资产与后勤管理处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负责后勤资产管理处人事事务。负责后勤资产管理处员工协调工作;严格退职手续的办理,做好退职员工钱、财、物的交接监督。
三、配合后勤资产管理处领导协调各中心和学校各部的工作关系,起上传下达作用。
四、负责后勤资产管理处所签订合同的存档工作。
五、负责后勤资产管理处行政会议和例会的组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负责后勤资产管理处网站维护、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
七、做好本部门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资产科
一、全面负责学校仪器设备归档管理工作,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各处室、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及时掌握学院及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情况和校账工作。
二、对仪器设备管理负有监督责任,对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不用、使用不合理或利用率低下的仪器设备进行重新调配使用。
三、负责办理领导审批的仪器设备购置、配置、分配管理计划、做好帐卡物管理、设备档案管理、维护、维修、报损、报废、赔偿处理和回收利用转账处理等手续。
四、建立完善全院各部门的资产明细账,负责指导各资产使用部门建账、健全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督促检查各资产使用部门帐册,规范资产日常台账,进出账务处理工作;每学期进行各部门资产的核对、清查、盘点,卡片台账、卡物相一致,防止资产流失,做到账面实物两相符。
五、建立仪器设备信息资料数据库,准确、快速、及时提供仪器设备使用率,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合理调配与配置、掌握仪器设备存放位置、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完好率工作。建立完善电子化资产管理平台,和维护好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及各种标识制作,确保仪器设备上的仪器编号贴签完整,并严格按规程操作、办理资产的新增、异动、处置等手续,做到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六、负责每学期全院资产仪器设备汇总报表;学生公寓资产维修材料收费和公费维修耗材报表,及各单位办公用品领用数据报表。
七、负责对学校离校人员的资产设备账、物移交手续,物品的归还清理工作。
八、负责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理工作。
九、参与学校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十、负责对学校行政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家具、多媒体教学设备、电视机、课桌椅、黑板、窗帘、运动场和附属用房等设备家具进行日常管理,巡查和维护维修等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日常工作。
第三部分 后勤事务科
一、负责落实学院、后勤资产管理处下达的各项与事务科相关的指令,并及时上报。
二、负责保洁队、绿化队、教室管理员、场地管理员、泥水工、水电木班等事务科所属人员的规划、统筹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医务室的监督工作,负责代表学院与医院进行沟通和提出要求。
四、负责医疗相关的各类事务。(如教职工体检、学生体检、紧急情况下的疾控工作等)
五、负责全院场地、教室的管理和租赁。包括外来商家摆摊设点、各类团体、个人租用场地或教室的管理。
六、负责协调全院的水、电、气事宜,并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洽谈。
七、负责全院主要污水管道的排放、疏通和清掏工作。
八、负责全院的绿化规划和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院的废旧物资、废品的管理和贩卖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网页建设及档案管理。
十一、负责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部分 餐饮中心
一、负责食堂所有职工的教育、管理、考核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食堂员工的业务培训与和技能考核。
二、根据餐饮业的行业特点,结合学校实际,对食堂伙食的各个环节实行全面管理,制定工作计划,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及相关的服务项目。
三、加强食堂有关食品的成本核算,保证主、副食品价格相对稳定。负责开发饮食菜式品种,提供多层次多形式饮食服务,丰富校园饮食文化。
四、严格按照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依照食堂标准化建设要求,落实“三防”措施,加强食品采购、验收、索证(索取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加工到售卖全过程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五、做好食堂内部改造计划及设备设施更新、维修计划的编制、申报工作。负责保养、维护食堂设备设施,安全用电、用气、用水,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六、负责与师生沟通,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及时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饮食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师生参与管理和监督的作用。
七、负责本部门网页建设及档案管理。
八、负责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部分 公寓中心
一、全面了解掌握宿舍学生基本情况,维护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做好公寓的安排和管理工作(包括教师公寓)。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依、违章必纠,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维护学校和广大同学的利益。
三、招聘、指导、考核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各类工作人员。 做好公寓中心人员的岗位培训、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其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在学院宏观学生住宿计划下,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的安排、调整工作,做好毕业生离校和新生入学的各项工作。
五、搞好学生公寓日常的维修和公共区域保洁工作,督促学生做好寝室卫生,并开展宿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六、对住宿学生生活上给予关心,开辟必要的服务项目,做好服务工作。
七、负责公寓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与各部门、院(系)的联系,做好学生在宿舍中表现的考核工作,及时处理学生宿舍内发生的各类问题,负责公寓内学生的投诉、回访工作。
九、提倡和要求学生节约用水用电,努力创建节约型校园。
十、按照省教育厅、省纤检局的要求,组织和落实好新生的卧具代购工作,严禁“黑心棉”等伪劣产品进入学生公寓,确保学生安全。
十一、负责学生寝室公物、固定资产管理。
十一、负责本部门网页建设及档案管理。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部分 维修中心
一、负责学院水、电、气供应与检测工作。
二、负责学院各区域家具、门窗、灯光、卫生间、热水、直饮水、空调、音响和其他大型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安装工作。
三、负责学生公寓限电模块的维护保养工作,和学院水电气查抄、、结算工作;
四、学院大型活动的电力、音响配合工作。
五、食堂设施设备和供应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
六、全校配送电、水管、光源的改造、检修工作。
七、负责学校各系部申购的木作、漆作、试卷架、焊接等自制设备的制作、安装工作。
八、负责学校门牌、画框、文化长廊的制作安装,以及学生公寓生活设施安装维修工作。
九、负责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的沟通与接洽工作。
十、负责定期对全院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工作,负责电梯的检测工作。
十一、负责教学、行政、生活区域的给排水管道的清通与维修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节能降耗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网页建设及档案管理。
十四、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制度:
·值班管理规定
为了切实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值班管理,及时发现、处理、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学校安全、稳定。特制定以下值班管理规定:
第一条 值班制度适用范围为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
第二条 值班人员为担负后勤集团值班人员及各科常设值班人员。
第三条 值班人员职责
(一)后勤集团总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处理后勤日常事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检查后勤各常设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和履行职责情况。
3、处理解决师生投诉。
4、处理解决突发问题和矛盾,遇重大紧急事情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相关处、室。
(二) 各常设值班员职责
根据工作分工由各分管单位制定。
第四条值班要求及值班纪律
(一)各部门认真结合部门各岗位工作实际安排值班,确保正常的后勤服务保障。
(二)各部门安排的值班计划需事先上报后勤集团办公室,经集团主管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值班时间,严禁串岗、擅离职守。
(四)值班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请他人代替值班。
(五)值班期间不许容留外来人员,不许喝酒、参与各种娱乐活动,不许干私活。
(六)对值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的人员予以批评、罚款、行政处罚等处理,出现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其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
(七)各处室、部门主管领导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各值班地点要备有各处室及相关业务单位的紧急联系电话。
第五条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处置问题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法处罚或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制度由后勤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签发之日生效。
·后勤服务承诺制
为了提高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职工服务意识的培养,规范服务行为,全体后勤职工承诺:
一、热情主动,优质服务。
严格服务行为,做到“热情、主动、快速”。服务过程要做到文明上岗,严禁刁难、推辞和拒绝服务,不得采取各种借口收取服务费和要求服务对象吃请。坚持每月向各系、相关单位的意见征询制度,主动为教学、师生提供服务。
二、限时工作,提高效率。
后勤服务工作人员接到学院师生、员工来电、来信、或接待来访,能当即答复的要给予明确答复。-般常规工作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一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的工作,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需要请示上级或需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一个工作日内转报、转送完毕。确因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事项,必须向交办(当事)方说明事由。对师生或部门反映问题和意见预约时间,务必准时,不让师生多跑一次路,后勤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现场办公,不出现一次失约,能现场解决的必须马上解决。
三、教学为主,师生至上。
牢记树立后勤就是服务的思想,一切服务为教学、为师生。凡是与教学和师生相关的服务保障,要当作后勤重点工作认真抓,领导干部要亲自抓,现场督办,不能出现因保障影响教学和师生生活的问题发生。
四、欢迎监督,接受投诉。
后勤集团成立服务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物管科。如果发现有违诺现象或对服务工作有异议,请用电话方式向我们投诉,后勤受理投诉部门将在接到投诉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给予投诉单位、个人答复或告知处理结果。上述服务承诺,衷心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投诉电话:18295510110,学校大客户直拨6001。
·服务保障限时办结制
为了提高后勤工作服务保障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服务等保障工作,特对后勤服务保障时限做以下规定:
第一条:后勤对服务工作既要保证服务质量,又要提高工作效率,凡有时间要求的服务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结。
第二条:各归口单位限时办结的具体内容为
(一)在供暖期间,设备、管道一旦发生故障,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分管道问题的处理不得超过2小时,主管道问题处理不得超过8小时,系统问题处理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二)上下水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小故障(分管道漏水或堵塞)处理不能超过1小时,主管道或系统问题处理不得超过6小时,特殊情况问题处理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超过4小时的要有应急处理办法,不能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
(三)供配电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支路-般故障处理不得超过1小时,支路较大故障处理不得超过2小时;干路一般故障处理不得超过2小时,干路较大故障处理不得超过3小时;系统或配电室一般故障处理不得超过3小时,较大故障的处理时限不得超过12小时。超过8小时处理时限的要有应急处理办法,不能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
(四)对各系或师生提出限时办理的事项,承办部门接到领导批示或指示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五)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项目和意见建议,应在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办理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服务对象。如服务项目非本单位业务范围的事项,必须在1日内转交有关部门或电话告知相关科室负责人。
(六)对师生提出的投诉,必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时限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后勤相关单位责任人应在接到投诉的第-时间,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事后并报分管领导。
(七)凡是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确保在规定时限完成工作的,后勤将随时向师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避免因不了解情况发生矛盾。
第三条:后勤办公室对各部门工作人员落实限时办结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将落实限时办结制列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内容,推动限时办结制的全面施行。对应该限时办理的事项拖拉推诿、敷行了事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按绩效考核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对后勤服务限时办结的情况,欢迎全校师生监督执行。监督电话:18295510110,,学校大客户直拔6001。
·服务保障、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为了加强后勤队伍建设,促使各级、各类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后勤管理的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责任追究制分为领导责任追究和工作人员责任追究。
第二条 后勤集团工作责任追究制适应后勤集团在册的正式职工。
第三条 责任追究制坚持的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原则
3、惩前毖后、有错必纠的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错、谁负责的原则
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1、没有按时完成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和临时布置工作,直接影响教学和师生正常生活的。
2、服务意识不强,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建议置之不理,师生、员工反映强烈,连续投诉两次以上的。
3、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纪律松懈、工作不细致、不到位,服务态度差、服务不周全,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学习、生活秩序一次以上的。
4、对分管单位的各项工作督查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
5、对分管的工作,不坚持原则,不汇报、沟通,造成学院经济上重大损失。
6、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接受他人财务、回扣,损害学校利益的。
7、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8、工作不按程序办事造成失误的。
9、不能搞好本部门团结,形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的。
10、分管部门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
11、将工作和其他争执发展成打架斗殴的。
12、违反学校其他规定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尽心尽责,影响部门工作正常进行者。
2、玩忽职守,应当作为而不作为,对师生反映的情况,不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不予解决者。
3、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场所组织赌博的。
4、将工作和其他争执发展成打架斗殴的。
5、服务不周全、态度恶劣,影响部门声誉者。
6、失职、渎职,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者。
7、闹无原则纠纷,影响部门团结者。
8、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9、违反工作原则,吃、拿、卡、要,造成影响的。
10、对领导临时分配的任务,拖而不办者。
11、有弄虚作假、虛报冒领行为的。
12、违反学校其他规定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六条 承办人失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失误,造成损失的,追究承办人责任。
第七条 审核人、 批准人应发现而没发现、应纠正而没纠正问题,追究审核人、批准人责任,同时追究承办人责任。
第八条领导者不负责、故意或指令做出的错误决定,追究领导责任。
第九条当事人未能按职责、规程执行,导致事故、事件发生的,追究当事人责任。领导不按规定要求,乱指挥,导致发生事故的,追究领导的责任,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
1、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2、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纠正的。
3、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
4、非主观因素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5、因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严或加重处罚;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2、屡教不改且拒不承认错误的。
3、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4、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且无法补救的。
第五章 责任追究的种类、程序
第十二条种类
1、诫勉谈话、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通报批评。
3、停职、降职、撤职。
以上行政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进行。经济处罚范围在50元--1000元之间
第十三条 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因过失或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被追究人承担部分或全部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可由所在部门提出,后勤集团办公室组织相关调查核实,拿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报批前应向处理对象核实。
第十六条 处理意见根据被追究者职务、事件性质、损失程度、影响大小等因素,报后勤集团办公会批准。
第十七条 被追究人对处理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意见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经调查确属处理错误的,应予纠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后勤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